关于《关于公布经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30 发布机构: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 制定背景

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4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我区工作实际,区政法委组织开展了我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 制定过程

区政法委结合我区实际,依据省市要求,经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等,起草了本文件。

三、 主要依据

《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41号)

四、 内容说明

我区涉及本次清理的单位有党政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工信局、公安分局、建设局、教育文化体育局、经济发展局、开放办、科技人才局、社会事业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处、统计局、投资促进局、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局、政法委、政务服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22个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64件。经全面审查及征求意见,拟决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1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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