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93X/2016-00001
  • 出口加工区
  • 组织,机构,职能
  • 2016-03-28
  • 2016-03-28
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规定的职权、职责和市政府授权,统一行使对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以下简称出口加工区)的行政管理权。

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规定的职权、职责和市政府授权,统一行使对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以下简称出口加工区)的行政管理权。

(一)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出口加工区内的实施;

(二)制定出口加工区的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据市政府授权,管理出口加工区内的财政、国有资产、工商行政、规划建设、土地房产、公用事业、治安及环境保护等行政事务;

(四)根据国家授权和产业政策导向,负责出口加工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并根据国家利用外资政策法规和产业导向,在审批权限内,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工作;

(五)根据国家授权,负责出口加工区内加工贸易业务管理及企业进出境货物、物品的审批,规范出口加工区企业的管理;

(六)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单位: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278号 邮编:45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