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统计局通过“四注重”加强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一是注重基础管理,确保应统尽统。牢牢把握“应统尽统”的原则,要求各专业科及时对名录库进行更新维护,确保不重不漏,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及入库标准对名录库单位进行调整,做到有进有出。
二是注重指导规范,确保资料准确。对“四上”单位按照国家实施一套表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目标,积极深入企业督促指导,要求“四上”单位按照有负责统计工作的领导、有合格统计人员队伍等标准开展统计工作,积极推进“四上” 单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三是注重培训教育,确保素质提升。各专业分别开展统计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对“四上”单位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和统计报表制度的学习,更新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提高统计人员法律意识和统计业务能力。
四是注重检查督导,确保行为规范。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统计行政指导和检查,督促企业对照统计报表要求和有关标准,全面落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具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统计源头资料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