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心工作人员值班制度的主体及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工作人员值班工作。
2 主体
中心全体管理人员
3 内容
3.1 值班时间
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3.2 值班安排
由中心办公室结合实际,制订节假日值班表,报主任批准执行。
3.3 值班职责
3.3.1 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
3.3.2 做好上级来文、来电及有关通知的接收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如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带班领导。
3.3.3 值班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值班电话:。
3.4 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值班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值班。
3.5 值班考勤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准旷工、迟到、早退,有事可以在事前经带班领导同意,中心主任批准后调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