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缓解农业企业融资困难,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本着政府扶持有偿循环使用相结合、普惠广覆盖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市场运作与政府增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郑政文〔2014〕173号)和(郑财农〔2015〕29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我区郑州市帅龙红枣食品有限公司的34.55万元的申请符合条件,公示后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