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93X/2015-00702
  •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
  • 监察,第二季度,工作总结
  • 2015-06-29
  • 2015-06-29
劳动监察工作二季度情况总结
截止第二季度,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一个情况汇报

劳动监察工作二季度情况总结

 

      本季度,在区党委、管委的领导下,在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大力指导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劳动监察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责任,切实加强对执行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监察责任制,扎实开展我局的执法监察工作,建立从源头上防范执法监察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理清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追究过错责任,改进行政执法方法,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2、以贯彻实施《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各个办事处积极开展此专项检查活动,结合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加强预警预测,全面建立对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

3、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力度。组织现场政策咨询和维权接待,印发相关宣传资料,强化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和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4、推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完善。截止到第二季度,监督33家用人单位为1830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1830余份;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和日常检查力度,共监督检查用工单位198家,涉及劳动者2488人,追发劳动者工资113.74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204人,其中农民工128人;全面拓宽投诉举报窗口,两个季度以来投诉受理案件93起,投诉立案数76起,争取劳动争议受理及案件处理结案达100%;完善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存在着个别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少数用工单位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作用认识不足;劳动合同签订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劳动合同文本单一,不能体现不同行业及不同类型用工特点;开发区区域面积大,进区企业多,执法力量单薄;经开区所有的行政执法、审批等行为必须由市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委托,因此《条例》中关于对企业的处罚等无法直接办理,影响了执法的效率。

 三、下季度工作打算

      在下季度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协调和监察职能,一是紧紧围绕区党委、区管委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二是站在立法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四是逐步实现网络监察。为劳动保障监察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打下基础。五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与此同时,做好在第三季度开展清查非法使用童工、“农忙”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第四季度开展清欠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用工等专项检查活动;根据上级布署及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其他专项检查工作,减少劳动案件的发生率,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争取努力取得各项工作新成效,为我区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社会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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