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科室名称 | 科室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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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1、负责分局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分局会议协调保障工作; 3、负责上级督查,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4、负责分局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工作; 5、负责分局公文流转、文电处理、档案管理工作; 6、牵头组织分局年度综合考核以及日常监督考核工作; 7、负责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舆情监测、意识形态工作; 8、负责分局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年度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工作; 9、负责分局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学习培训工作; 10、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11、负责行政复议、诉讼、信息公开、信访稳定等有关工作,市长热线、人民网留言转办回复工作。 12、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2 |
土地利用科 | 1、组织实施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 2、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划拨、协议出让; 3、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落实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系统; 5、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6、编制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7、协调、实施建设用地使用权文物勘探工作; 8、开展土地供应后建设项目用地监管工作,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平台为以依托,负责开展土地供应后的交地确认、现场信息公开、开竣工申报及现场巡查、建立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卡、建立用地诚信档案及闲置土地日常监管工作; 9、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10、组织并实施自然资源区域评估工作; 11、参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12、配合自然资源专项业务审计工作; 13、负责本科室涉及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负责有关信息系统涉及本科室业务的数据更新维护。 |
3 |
土地征收科 | 1、负责全区土地的报批组卷及批回后公告、备案工作; 2、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补划和核实工作; 3、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4、负责耕地进出平衡工作; 5、负责耕地保护督察处下发的耕地卫片工作; 6、负责设施农用地工作; 7、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8、负责土壤污染调查工作; 9、负责办理临时用地工作。 10、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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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中心 | 1、负责全区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和储备系统录入等工作; 2、负责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3、负责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核算工作; 4、负责全区做地工作; 5、负责储备土地的整理及开发工作; 6、负责耕地占用税缴纳工作; 7、负责配合林业局完成林地使用审批,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工作; 8、负责储备中心年审工作; 9、承办管委会及分局交办其他涉及项目用地的临时性工作。 |
5 |
地籍管理科 | 1、负责全区国有土地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2、负责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 3、负责全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 4、负责存量土地盘活攻坚行动(低效用地); 5、负责全区“一码管地”工作;6、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二级市场); 7、负责全区地籍档案查询工作(宅基地、集体土地); 8、负责全区土地二级市场(转让、处置); 9、负责全区土地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10、全区不动产登记工作; 11、负责相关业务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 |
6 |
规划编制科 | 1、负责配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和城镇开发边界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报批及备案工作; 3、负责组织城市设计的编制报批工作; 4、负责全区招商项目的拟选址工作; 5、负责全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和道路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和指导各管线公司编制专项规划; 7、负责重点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核发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9、负责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10、负责核发建设工程(市政)规划许可证; 11、负责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和矿山修复工作; 12、负责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13、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 14、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5、负责规划图纸的更新工作; 16、负责规划方面的政策研究工作。 |
7 |
规划审批科 | 1、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办理; 2、负责建规划土地核实办理; 3、负责组织规划验线; 4、牵头负责局省市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资源规划要素保障; 5、牵头负责局“万人助万企”工作; 6、牵头负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7、负责配合行政执法部门违法建设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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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 大队 | 1、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2、调查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3、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4、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土地有关的案件; 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