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冬季)8:30-12:00 14:00-17:30 (夏季)8:30-12:00 14:30-18:00
主要职责:根据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扬尘治理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协助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对接上级环保督察组,处理、回复督办件;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