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高新技术创业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空表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协助入驻企业办理各类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2.提供科研、办公、生产场地。
3.提供科研、办公所必需的商务服务。
4.提供经济管理、税务、法律、高新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5.提供政策指导、咨询服务,落实优惠政策。
6.协助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产品”,认定“高新技术产品”。
7.协助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区各级“科技三项经费”。
8.协助孵化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技术交流会和产品展示会。
9.协助企业申请风险投资基金及商业银行贷款。
10.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企业部。
下属单位:无。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9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4万元(财政拨款4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万元,项目支出34.7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万元,科学技术管理支出2.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4.7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压缩经常性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样。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万元,占94%;科学技术管理支出2.7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福利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样。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一样。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郑州市高新技术创业中心运行经费安排1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其中:办公费10.8万元,福利费0.9万元。较去年减少,减少的原因是压缩了经常性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暂无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3. 政府采购预算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反映政府提供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