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空表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郑经政[2003]53号文精神要求,留创园隶属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领导,按照“板块经营、自主决策”的思路和“孵化与扶持并重,管理与服务并举”的服务宗旨,负责留学归国创业人员的接待咨询、注册登记、资格认定、项目评估和政策实施;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营管理;同时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内部管理办法以及各类资金的申报、评定及实施、园区建设及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能为:创业园项目招商、引资引智及对外交流;创业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创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留学人员企业入园管理和优惠政策的落实和统计、商务、信息、培训等工作;创业园计划、目标管理、文秘、宣传、接待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按照上述职能,留创园下设综合办公室、项目服务部、信息服务、财务部等科室
下属单位: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经开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1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0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2.9万元(财政拨款103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0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万元,项目支出1019.9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19.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19.9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3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405.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样。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3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万元,占1.26%;科学技术支出1019.9万元,占98.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03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1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福利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样。。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一样。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安排1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其中:办公费12.0万元,福利费1.0万元。较去年减少,减少的原因是压缩经常性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暂无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3. 政府采购预算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反映政府提供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