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93X/2024-00024
  •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2024-01-15
  • 2024-01-15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1、为保证我区范围内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疫情暴发、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能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医疗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是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指挥、协调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是指导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依据。

  (二)制定依据

  本预案依据《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办法》、《河南省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方案》、《郑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应急预案》、《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制订。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经开区管委会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各项工作,根据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

  3、平战结合,常备不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各种医疗救援物资的应急储备工作。实现日常急救网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网络的有机结合,加强协作,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

  4、依法规范,反应及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体系,保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速、准确、有效地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做好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医疗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社会影响。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二、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及职责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在经开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一)医疗卫生救援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1、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经开区管委会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部署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主要职责: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由经开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应急救援工作,调用救援物品、设备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管委会、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等报告紧急救援工作情况,提出相应的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需要管制的措施。

  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根据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由主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参与医疗卫生救援的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经开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

  (1)应急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服务局

主要职责: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传达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协调各小组的应急救援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发布有关信息。

  (2)院前急救指挥组:设在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院前急救指挥调度,协调、安排各类急救车辆和随车急救医务人员,确保急救工作迅速、有效。

  (3)医疗救援组:设在社区管理服务局。

  主要职责: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特别是重、特大事件时,迅速掌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可接纳伤病员的床位、设备、应急医疗救援小组工作等情况。组织安排医疗救援工作,协调有关专家会诊,确定并落实救援方案,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救援支持。

  (4)疾病控制组:设在社区管理服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众卫生防护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监测和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提出和实施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健康教育和效果评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开展病原学、病因分析和上报,对常见病原微生物和理化危险因素监测。落实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后的后续消毒和防疫工作。

  (5)卫生监督组:设在社区管理服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包括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疫情报告、隔离防护、生物安全等进行监督执法。

  (6)后勤保障组:设在社区管理服务局。

  主要职责: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协调、保证救援物品和设备的供应。

  (二)医疗卫生救援组织

  1、社区管理服务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由内科、外科、烧伤科、呼吸科、传染病、职业病、疾控、监督、ICU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对疑难病、危重病的抢救、治疗提供技术指导。

  2、社区管理服务局组建综合应急队伍,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小组:由内科、外科、烧伤科、呼吸科、传染病、职业病、疾控、监督、ICU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应急现场的医疗救援工作。

  3、医疗救治网络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随时开展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受社区管理服务局委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求助信息的收集并提供咨询服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伤病员的院前急救和传染病人的转运工作。院前急救网络成员单位的急救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急诊科等组成一个紧密的医疗救援网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保障伤病员的现场救援、转送及院内救援工作,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因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伤病员的救援。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0例;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

  (二)重大事件(Ⅱ级)

  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

  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

  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信息报告

  (一)报告事件

  1、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

  2、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3、传染病(毒)种或标本丢失;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与化学中毒;

  5、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职业中毒;

  6、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生活饮用水污事件;

  7、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报告责任主体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受理报告的责任主体。

  (三)报告渠道、时限和程序

  “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当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社区管理服务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办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以及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每日向区应急办报告伤亡情况、医疗救援进展情况等,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机构要即使上报流行病学调查、原因分析、检测结果等情况,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原则上不越级上报。

  (四)报告内容

  包括时间、地点、原因、性质、严重程度、动态信息、影响范围、事故的应急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五)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报告应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危害范围,事态发展和医疗卫生救援情况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和传输。

  五、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与终止

  (一)应急响应

  应急办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或需要医疗卫生救援事件的通报后,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本《预案》分级启动。

  1、发生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或者重大事件(Ⅱ级)

  我区发生Ⅰ级或者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要立即上报市政府,在市政府领导下,与其他职能部门一起处置和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全体副组长参加,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切合实际的救援方案,各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要亲临一线,指挥、组织、协调。

  2、发生较大事件(Ⅲ级)

  我区发生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参加,必要时向市政府报告,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切合实际的救援方案,各相关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要亲临一线,指挥、组织、协调。

  3、发生一般事件(Ⅳ级)

  我区发生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相关副组长参加,及时向组长报告,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切合实际的救援方案,各相关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要亲临一线,指挥、组织、协调。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救援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携带充足的抢救用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援,又要注意自身防护,确保安全。为做好现场医疗救援工作,使医疗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参加医疗卫生救援的人员,要服从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遣,加快抢救进程。

  (三)现场急救

  1、现场医疗救援人员须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快速开展救援工作。

  2、最先到达现场的救援人员首先对所有伤病人进行检伤分类,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以便后续救援辨认或采取相应措施。现场临时指挥汇集情况后,及时将现场伤亡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反馈,以取得有效的后续救援。

  3、对生命垂危的伤病员要积极给予生命支持抢救,如心肺复苏,建立静脉输液通道,包扎、止血、固定等。

  4、将身置危险场所的伤病员尽快移到相对安全的地方,以防进一步损伤。

  5、对因治安、生产安全、流行病等因素产生的突发事件,在积极抢救伤病员的同时,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四)伤病员转送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按照“就近、就急、专科优势”的原则,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分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尽量提供伤病员的性别、年龄、伤情、事件发生时间及已采取过的抢救措施等相关资料,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五)院内救援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成批伤病员的院内救援应分步骤进行。

  1、接诊准备

  大批伤员到医院前,要根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确定拟转送的医院,通知接诊医院总值班或院领导,调动全院相关医疗救援力量,掌握医院能承受的最大急救能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通知急诊科做好接诊准备,相关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到接诊现场集合,通知医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如后勤、保卫等)赴现场协调支持抢救工作,必要时通知血库、手术室等做好准备(包括备血、急诊手术等),成立院内抢救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有序抢救工作。

  2、预检分诊

  成立医师小组负责预检分诊,如伤员较多,可成立若干小组同时工作,每组可根据伤情配备相关专科医师和若干名护士。要初步诊断伤病员的主要伤病情,确定首诊科室,对需要紧急抢救的伤病员作特别护理和积极处置,提出进一步需做的影像学和实验室检查方案。

  指定专人负责伤病员的登记和统计,及时掌握每位伤病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伤病情和伤员总人数、去向等情况,对暂时无法确定姓名的伤病员可试行编号代替。根据诊断治疗的进行,随时汇总统计并及时上报。

  3、诊断治疗

  根据预检情况将伤病员安置到相关临床科室进行治疗,将危重伤病员送入相关专科或ICU,需手术者应积极准备进行手术;伤病较轻者可集中于一个区域,配备专职医务人员负责观察、治疗。

  4、后续治疗

  医护人员要在正常治疗过程中,对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受到心理伤害的伤病员进行必要的心理治疗,消除病人的紧张情绪,使其早日康复。

  (六)疾病预防控制

  1、现场调查

  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疫情危害,疾控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事件,确定病例定义,搜索和鉴别病例,收集整理事件相关信息,确定事件高危地区和波及人群范围,对事态进行分析,提出实施和不断补充完善控制措施,并对现场工作进行评估。

  2、样本采集与监测

  制订标本采集计划,协调各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配合、协助采集相关标本,开展快速检测和相关的实验室检测,在标本采集、运输、储存、检测过程中严格遵循安全的原则,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污染和污染源的扩散。

  3、拟订方案并选择措施

  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调查所获悉疾病的传染源或事件危害源、传播或危害途径以及疾病、事件特征,确定控制和预防措施,拟定现场控制方案。根据事件类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现场应急控制措施,在现场和可能波及的区域开展监测,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对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及时调整方案,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专家提出的事件处置终止建议,及时终止控制措施。

  4、突发传染病疫情的现场控制措施

  (1)积极组织救治病人,隔离传染源;

  (2)追踪密切接触者,根据需要分别进行隔离、留验、医学观察和健康随访;

  (3)根据疫情规模和危害程度,确定疫点、划分疫区;

  (4)采取消杀灭等卫生处理办法,切断传播途径;

  (5)根据疾病的特点,采取预防接种或预防服药,宣传教育等方法保护易感人群。

  5、对食物中毒现场的控制

  (1)调查可能暴露者,进行医学观察;

  (2)对现场进行卫生学处理;

  (3)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4)调查被污染食物的流向,与疾病控制人员一起做好食品留样,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6、对职业中毒现场的进行控制

  (1)协助开展现场人员疏散;

  (2)组织人员检伤分类;

  (3)开展现场中毒患者急救和医学观察;

  (4)进行人群健康危害的卫生学评价;

  (5)提出控制中毒危害措施的建议;

  (6)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及心理干预

  (七)卫生监督

  对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依照法律法规查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八)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无新伤病员,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援,病情稳定,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必要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六、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一)通讯保障

  各救援小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网络通畅,监测仪器设备、车载和定位系统正常运行,医疗卫生单位应急电话畅通,预案启动后,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或现场指挥部与有关单位、个人、医疗救援网络组织的联络畅通。

  (二)应急车辆保障

  加强对应急车辆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保持应急车辆性能良好,服从指挥。120急救车辆与120急救中心联动调配。

  (三)急救机构

  建立完善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加强急救站、急诊科和重症监护室(ICU)建设,健全院前急救网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各项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及接纳成批伤病员的救援应急预案,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四)应急队伍保障

  要大力加强医疗救援人才资源储备,积极培养结构合理、训练有素,德才兼备,高素质的各类医疗救援人才,加强对应急医疗救援队员的管理,落实责任,注重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和相关知识、技能培训,组织应急演练。从疫情报告、应急指挥、现场处置、医疗救援、个人防护等方面,不断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总体应急能力和水平。

  (五)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我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药品、器械等物资储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药品、设备、快速检验救援试剂、卫生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等物资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非常用急救药品,确保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所需的药械等物资应急供应。

  七、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提高群众其自救、互救能力。

  八、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制定,各工作小组和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主办单位: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278号 邮编:45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