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环保所: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摸清入河污染物排放量,促进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决定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为准确、全面排查到位,完成好排查内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入河排污口是确定入河污染物排放量的重要因素,是谋划水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作的基础,请你们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安排,确保区域内每条河流全部排查到位。
二、排查范围和时限
本次排查要对辖区内河流全部摸排一遍,确保所有河流、所有排污口全部排查到位;排查工作即日起开始,4月25日结束。
三、工作要求
各环保所要汇报所在办事处,组织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排查,对明渠、暗涵、水下排水口等开展摸排,确保全部排查到位。
(一)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入河排污口,要列入问题台账,明确排污口类型、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时限等内容。
(二)加快整改。对于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开展整治,尽快整治到位;对确需时间整改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完成。
(三)及时上报。根据排查工作安排,各环保所首次排查台账请于4月25日前报送至区生态分局。
联系人:李建川 电话: 15838203590
邮 箱 :zzjkqhbj@163.com
四、强化督导。
区生态分局将对上报情况进行核查,对于排查工作不细不实、应查未查,整改措施不科学、不规范、不合理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处理。
附件: 郑州市经开区 办事处入河排污口排查管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