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开展经开区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
- 各办事处,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执政理念,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不断提升污水治理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郑州市《关于开展郑州市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经开区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 成立工作专班
- 成立经开区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工作专班,负责督察督办、信息调度等工作。
- 组 长:亢顺民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 宋 博 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 副组长:张 锴 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 高 山 社会事业局卫生健康科科长
- 成 员:李建川 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副队长
- 李 鑫 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科员
- 张国凤 社会事业局卫生健康科科员
- 二、 时间安排
- (一)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2022年2月17日之前完成自查上报 (《省级工作方案》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经开区专班组织完成现场检查核查;2022年3月17日前报送整改方案,2022年10月17日前完成整改和自行验收。
- (二)其他医疗机构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自查 。2023年6月10日前,郑东新区专班组织完成现场检查核查,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及上报,2024年10月10日前完成整改和自行验收。
- 三、 责任分工
- 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生态环境、发改、财政等部门配合,做好医疗机构自查、整改、销号等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卫生健康、发改、财政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及问题整改等工作。
- 四、 问题督察
- 生态环境分局要会同社会事业局等部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适时开展现场督查督办,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完成整改。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的现场核查及问题整改。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其他医疗机构现场核查及问题整改。
- 五、有关要求
-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加快推动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情况的排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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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李建川 联系电话:15838203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