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现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端液压部件生产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批复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高端液压部件生产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61080万元,在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167号建设高端液压部件生产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在现有4号、5号厂房内新增和改造液压支架油缸立柱、千斤顶自动化生产线共计32条; (2)在现有6号厂房内新增智能化喷粉涂装线1条,改造油漆涂装线1条; (3)在现有6号厂房内新增和改造液压支架油缸装配线共计6条; 在生产线改造的同时,购置、升级管理软件,集成数字化系统以及质控平台数据,实现液压支架油缸加工及装配的精益化和智能化,建设智能化工厂。本项目改造实施后,形成全厂年产液压支架立柱、千斤顶共计402000支/年的生产能力,实现新增液压支架立柱、千斤顶共计294000件/年的涂装生产能力。 本项目性质为改扩建。
| 一、废气。机加工油雾废气采用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机械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废气通过设备“顶部集气罩+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废气通过“旋风+滤筒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密闭燃烧器+低氮燃烧技术,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粉废气采用“旋风分离器+二级过滤器”净化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化有机废气经“热力燃烧+催化燃烧装置” 二级处理净化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废水。生产废水经氟预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到厂区的污水管网,经厂区现有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营运期采取安装减振基础、消声、隔声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二、听证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法规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66782675
通讯地址:郑州市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配楼三楼23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