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现将郑州市新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套汽车用热冲压钢板热成形技术项目改造新增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批复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市新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套汽车用热冲压钢板热成形技术项目改造新增项目 | 郑州市郑州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十大街153号 | 郑州市新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4700万元,项目拟对原厂区工艺进行技改。技改内容为:项目产品方案调整,在原有冲压件、焊接件基础上增加热成形件,产品总规模不变。热成形工艺流程:激光落料--激光拼焊--上料--加热--热冲压成形--冷却--下料--激光切边、冲孔--喷丸涂油处理成型。主要新增设备有复合驱动热成型压力机、加热炉、激光落料机,激光拼焊机、激光切割机、抛丸涂油机等。 | 一、废气。(1)激光落料切割烟尘经侧吸风集气收集后引入2套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0)达标排放; (2)激光拼焊烟尘经2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1)达标排放,激光切割烟尘经侧吸风集气收集后引入5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引入激光拼焊排气筒(DA011)达标排放; (3)抛丸粉尘有组织颗粒物经密闭收集后引入1套旋风除尘+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2)达标排放; (4)涂油晾干工序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引入1套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3)达标排放; (5)燃气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14)达标排放; (6)危废暂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5)达标排放。 二、废水。该项目人员从现有人员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软水制备浓水回收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噪声。营运期采取安装减振基础、消声、隔声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二、听证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法规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66782675
通讯地址:郑州市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配楼三楼23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