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第八大街厂区年产10万根车桥项目生产改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第八大街厂区年产10万根车桥项目生产改善项目
2.建设单位: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郑州市经开区第八大街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建设规模:项目投资105万元,建筑面积341.48m2。
6.建设内容及工艺:新建化学品存放仓库1栋,建筑面积341.48m2;悬架工件经上件、除尘、喷漆、流平、烘干程序后,下件、入库。
二、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对策和措施
A、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新增人员,利用现有工程的工作人员进行生产,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喷漆废水。喷漆废水采用“pH调节+絮凝沉淀”工艺预处理后和现有工程生产及生活废水混合后进入厂区污水池里站,经“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B、大气环境影响
喷漆废气经文氏水旋式漆雾捕集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四元燃烧室燃烧后经排气筒排放。
经预测,在正常情况条件下,本项目排放废气VOCs 厂界浓度能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 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C、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在严格采取隔音、基础减振、消声器、置于室内等措施的基础上,其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D、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漆渣和废漆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这些物质均属于危险固废,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不向环境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E、风险评价
本项目无重大风险源。最大可信事故为油漆、稀释剂在贮运过程中发生泄漏及后继引发的火灾和爆炸。本项目所用的油漆、稀释剂等均由供货厂家负责运送到厂,到厂后有专用储存区并有专人负责管理。为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公司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风险预防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项目的安全水平。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事故发生时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危害。在采取严格安全防范措施后,其风险水平总体上是可以接受的。
三、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方式:13937179696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公司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371-69079556
邮箱:1543082781@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日内。
建设单位: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