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郑州分公司新增24万产能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以及相关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为提升上汽乘用车公司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并支持“将郑州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通过推进河南省内现有汽车产能结构性升级的方式,实现支持河南省和郑州市汽车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发展,同时支持中国自主品牌民族汽车工业发展,根据上汽集团“十三五”战略规划的产能布局,上汽集团拟建设“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郑州分公司新增24万产能项目”。
本项目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征工业用地内建设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等生产车间和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形成年产24万辆整车生产能力。
建设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五大街以东,杨桥大道以西,经南七路以南,锦绣大道以北地块。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郑州分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五大街
建设单位联系人:胡工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505号
评价机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苑路13号
评价机构联系人:李工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379-64817346
传真:037964819222;E-mail:LH.HBS@scivic.com.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进行第一次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环评机构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标准和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即第二次公示、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环评工作内容
在核实工程资料,确定项目排污源强基础上,合理确定评价范围;
进行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污染源调查;
分析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价,依据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和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进行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就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项目的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含管理措施),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此基础上,优化污染防治措施建议;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给出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的客观结论;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决策。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拟采用网上公示、张贴等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
自信息发布起10日止。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郑州分公司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