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93X/2018-00020
  •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
  •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2018-03-26
  • 2018-03-26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郑州分公司新增24万台产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郑州分公司新增24万台产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芦医庙大街(二十五大街)以东、杨桥大街以西、四海西路(规划)以南、锦瑞路以北地块,总占地面积106.67公顷(1600)

建设内容:建设冲压车间、车身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四大车间及配套公用辅助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24万辆整车。

厂区给水水源为城市自来水;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建筑垃圾等影响,采取降尘、减噪、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后,可将施工影响降至最低。

营运期:

废气: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至烟尘净化机组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涂装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文氏喷漆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焚烧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相应排放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单独隔声间等措施后,经预测,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a类标准。

固体废物:一般废物冲压废料及各种废包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生化污泥和生活垃圾运至市政垃圾处理场填埋。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安全处置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工程选址为工业区,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项目的建设是该地区整体环境可以承纳的,具备环境可行性。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该建设项目会对您生活、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对您所在地区的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具体包括:建设厂址选址的合理性及对您生活的影响程度;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您生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废气、噪声等);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十日内,均可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胡经理;

电话:18621093956

电子信箱:huluping@saicmotor.com

评价单位: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471039 河南省洛阳市西苑路13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379-64817346

传真:0379-64819222

电子信箱:lh.hbs@163.com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325日 

主办单位: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278号 邮编:45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