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93X/2020-00827
  •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
  • 环境
  • 2020-11-23
  • 2020-11-23
河南倍杰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不锈钢度化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表及

告知承诺书

 

 

一、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河南倍杰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699981526K(1-1

项目名称

不锈钢钝化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环评文件名称

不锈钢度化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郑州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67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河南倍杰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第十大街交叉口东 200米路南,公司总占地面积33967.51m2。由于生产工艺的需求,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市场竞争力,河南倍杰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总投资100万元建设“不锈钢钝化设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后可以达到年酸洗钝化90吨不锈钢构件的生产规模。建设酸洗钝化池一座,并配套建设一座废气吸收喷淋塔及一套废水处理设施。

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行为

是  £ 否  R

是否按要求处理到位

 £   

联系人姓名

李伟

联系电话

13663717512

二、授权经办人信息

经办人姓名

李伟

联系电话

13663717512

身份证号码


三、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信息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57991504639

编制主持人姓名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赵瑞雪  201805035410000012

环评单位联系人

周亮

联系电话

18039215582

审批机关告知事项

一、告知承诺制的适用范围

1.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

2.位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

二、准予行政批的条件

1.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政策要求;

2.建设项目应符合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4.建设项目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当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和总量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符合区域替代要求,环评文件中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区域削减措施,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投运前取得总量指标;

5.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已对项目原有的环境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采取“以新带老”等措施治理原有的污染;

6.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污染事故处理应急方案切实可行,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7.建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

建设单位承诺

1.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过审批机关告知事项,本项目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对填报的内容负责。同意生态环境部门将本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考核范畴,若存在失信行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

 

2、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过项目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对其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建设项目属于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适用范围中位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符合审批机关告知的审批条件,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环评文件中明确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区域削减措施,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 0 吨,氨氮 0 吨,二氧化硫 0 吨,氮氧化物 0 .0176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0 吨,重金属铅 0 吨,铬 0 吨,砷 0 吨,镉 0 吨,汞 0

3. 本单位将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本承诺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将依法重新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4.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守法经营,若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查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5. 本单位将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求,把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和经营全过程,落实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在本项目投产前,按照环评文件中明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取得相应的总量指标并在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正式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编制主持人承诺

1. 本单位(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技术导则、规范的规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法开展环文件的编制工作

2. 本单位(人)已经知晓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本项目符合实施告知承诺的条件,自愿接受环保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的监督检查

3. 本单位(人)基于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按照国家、省、市和空港实验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建议,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

4. 本单位(人)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真实性、编制的规范性和编制质量负责,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同意环保局将本次技术服务行为纳入本单位诚信档案,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失信行为造成的后果。

 

环评机构(盖章)

编制主持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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