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拟批复河南宏晶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6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法规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6678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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