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现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郑州市潮河(京港澳高速~陇海铁路段)应急度汛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批复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市潮河(京港澳高速~陇海铁路段)应急度汛治理工程 | 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京港澳高速~陇海铁路段)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河南林与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总治理长度853米,上下游顺接53米。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挖、堤防填筑、边坡防护、排水沟口改造、现状设施处理等。 | (一)废气。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少车辆运输产生扬尘。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并设置喷雾降尘装置,采取湿法作业方式开挖土方,场地内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车辆尾气使用轻质燃油、加强保养,控制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污染。 (二)废水。施工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并注意对机械的正确操作及维修,使之维持最佳工作状态和最低声级水平。 (四)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开挖的土方部分回填至堤身填筑,多余土方均需外运至泉山公园临时弃土消纳场,消纳场位于前程大道和启航路交叉口西北侧,运距约13km;施工废弃泥浆经自然风干后作为弃土外运;建筑垃圾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规范收集后,运往相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处置。 (五)生态: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破坏占地范围外的植被;避免在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对临时占地进行绿化恢复。 |
二、听证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法规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66782675
通讯地址:郑州市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配楼三楼23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