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部分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方针政策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整合市场监管资源,优化市场准入服务,提升审批效能,创新监管方式,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1〕4号)、《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等精神,制定如下优化部分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一、压缩审批时间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单位实现即来即办。
二、精简申请资料
取消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事项部分材料。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健康管理属于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范畴,在《食品小经营店登记》申请材料中承诺“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免于提交《食品小经营店登记》健康证明材料,健康证纳入日常监管范畴。
三、优化审批流程
优化部分情形下《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大型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大型连锁商超企业新设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郑州市范围内有10家及以上门店,使用统一商号,并做到统一采购食品原料、统一经营管理规范,各门店经营项目、流程布局和设施设备相似或相同,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等事项时,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免于现场核查,许可证纳入证后监管。免于现场核查的连锁企业总部名单在市局外网进行公示并动态调整。
四、扩大承诺换证范围
根据郑政办〔2021〕4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对期满换证企业的“绿色”通道政策,简化企业在市场监管领域(市级及市级以下事权)的期满换证程序。对期满换证承诺生产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经营项目减项或者未发生变化的,免于现场核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准予延续许可决定,许可证纳入证后监管。
五、完善市场监管内部并联办件机制
在证照的变更业务方面,如营业执照变更业务涉及市监领域许可事项的变更,应提醒经营者,集中联合办理变更业务,实现“集约办理、一次申请、一次审批、一次发证”。市场监管领域许可事项经营者自行申请注销经营许可的,可以一次申请,当场办理。经营者申请注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要求其同时提供市场监管领域的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一并办理市场监管领域许可注销手续。
六、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强化证后监督检查。加大证后监督检查力度,证后监督抽查的结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逐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进一步加大抽查比例。
(二)加大退出和联合惩戒力度。对采取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申请单位,如发现其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依法作出撤销证书决定。对不再满足许可条件的持证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因质量原因导致发生事故的生产单位和涉及行政处罚以及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等失信情况的单位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三)加强调查研究。各单位要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调查研究,积极制订落实改革、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将市场监管领域经营许可改革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以上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