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两高四着力”,认真贯彻全省旅游发展大会上的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巩固我市微短剧行业先发态势,更好推动郑州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起草并印发《郑州市加快推动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制定本《意见》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网络视听行业发展,敏锐抓住微短剧产业发展机遇,将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文旅强市战略布局。2024年以来,郑州微短剧率先出圈,从制作产量、市场规模、从业人员等多维度进入全国前三,被行业称为“全国微短剧三大重镇之一”,先后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人民日报》《中国文化报》《河南日报》等媒体高频报道,“郑州竖店”品牌已成全国行业共识,为郑州市加快推动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提振了信心。今年前三季度,郑州市微短剧制作企业超800余家,从业人员近4万人,微短剧作品审查上线3860部,有315部作品登上全国短剧热力榜,较去年同期增长27.1%。目前微短剧产量仍在持续增长。根据2025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要求,为巩固先发优势,起草制定《意见》,加快推动郑州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微短剧创作之都”,叫响郑州“竖店”品牌。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治理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发〔2024〕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5〕2号)、广电总局《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广电发〔2019〕74号)、广电总局《关于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广电发〔2022〕67号)、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345号)、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赋能千行百业的通知》(广电办发〔2025〕1号)、河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的通知》(豫广发〔2025〕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郑政〔2025〕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郑州实际,制定《意见》。
三、主要内容
该《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
(一)主要聚焦打造“郑州故事”IP 矩阵。坚持正确创作方向。实施“郑州精品短剧”创作工程。组织微短剧剧本征集活动,鼓励将本土化剧本、优秀中短篇小说等改编为微短剧。发挥各行各业优势,推动微短剧与郑州品牌、普法、科普、非遗、经典、功夫以及“老字号”、国潮新品等领域深度融合,赋能千行百业。
(二)主要聚焦打造高质量产业集群。培育大型市场主体,形成龙头效应和集聚效应。鼓励电商平台创新商业模式,加快推进新媒体资源整合,鼓励具备条件的微短剧企业按程序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依托郑州市民活动中心、大志影业、天健湖影视产业生态集群、紫星庄园及周边区域,加快打造市级微短剧产业园区。鼓励各开发区、区县(市)推动建设微短剧拍摄基地。全市推出一批郑州特色拍摄取景地,加快形成“产业园区—拍摄基地—取景地”三级场景空间布局。鼓励来郑投资微短剧产业。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发展。
(三)主要聚焦推动微短剧出口。推动设立“微短剧出海服务窗口”。制定微短剧产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推动针对微短剧海外演员“免签时长延长+容缺受理”工作创新。用好国际旅游市长论坛等平台资源,创作并推动更多优秀微短剧出海。鼓励举办短剧产业交流展示活动。鼓励微短剧企业或行业组织在郑州举办微短剧主题的创作展会、交易会、论坛等产业活动。鼓励微短剧制作机构参加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节展,设立展台并举办精品微短剧推介活动。
(四)主要聚焦健全综合服务机制。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为微短剧机构一站式综合服务,完善全周期协拍服务体系,为来郑剧组提供在线预约、设备租赁、群演调度等专业化服务。搭建微短剧版权登记服务平台,提升侵权案件处理效率。协调设立“微短剧审查服务分中心”,提升审核质效。鼓励市属高校与微短剧企业联合推进产学研用融合培育体系、开设微短剧编导专业和实践项目。鼓励市县两级将微短剧行业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体系。规范微短剧行业有序发展,确保内容健康、播出安全。
(五)主要聚焦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每季度召开联席调度会,推动落实见效。加大扶持力度。探索设立社会资本参与的郑州市推动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对微短剧产业发展项目给予扶持。协调权威部门或头部网络视听平台,争取每年在郑州落地全国性的微短剧行业活动,将其打造成为全国微短剧行业发展的风向标。
四、解读机关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五、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许华波 0371--69095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