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10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计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问:《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和出台目的是什么?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评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是指区财政局(审计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运用专业技术手段,从工程经济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进行审查和评价的财政管理活动。财政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的基本保证。

问:《办法》出台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以下要求纳入评审范围:

(一)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竣工结(决)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等。涉及重大民生,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的项目应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成本控制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非工程建设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等专项服务类项目。

(三)涉密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按照有关规定应评审项目。

问:本《办法》中重要举措是什么?

变更、签证

按照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签证审批流程相关规定执行。

原则上工程签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单项签证费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经监理单位初审,由建设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审签后,报区建设局最终签批通过;单项签证费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经监理单位初审,经建设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和区建设局审签后,报管委会分管建设单位的领导最终签批通过;单项签证费用30万元以上,经监理单位审核,由建设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和区建设局审签后,逐级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审签通过。

问:本《办法》执行标准是什么?

区财政局(审计局)负责按项目类别、结构、投资额、复杂程度等不同情况确定工作完成时限。一般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评审、4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项目评审,特殊项目评审时限一事一定。以上时限均从建设单位送交评审所需完整资料的时间计起,对于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影响评审的结算项目,区财政局(审计局)可在评审报告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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