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0056724/2015-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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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2-10
  • 2015-12-21
  • 通知
  • 郑经京政发〔2015〕36号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航办事处转发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现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郑经防安〔2015〕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1月10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区消防形势持续平稳,根据省、市政府部署要求,在全区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维护全区火灾形势平稳为目标,以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和消防警务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依法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全民防控“四大防控”体系建设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公安主推、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管委会成立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武斌为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喜锋,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贾小锋、大队长段磊为副组长,区公安、消防、安监、教育、民政、卫生、住建、工商、文化、交通、宗教、人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时间

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 强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结合前期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自评验收情况,组织对已整改销案隐患单位和区域进行“回头看”,以及“兵团化”排查发现且未整改到位的火灾隐患,按期整改消除,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类隐患整改到位。仍未整改完毕的,要对隐患具体情况、整改难易程度进行分类研判,逐个制定整治计划。要组织对全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并逐级上报评估情况。以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防范、易燃易爆单位、粮库等可燃物资集中场所以及进入生产经营旺季的玩具、电子、制衣、制鞋等行业为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部署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要对尚未拆迁改造完毕的辖区以及拆迁居民临时安置点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实行责任捆绑。经开区各单位领导干部分包到乡(镇)、村(社区)、组(楼院),进一步分解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城中村”消防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力度,加大对违章建筑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 全面组织行业系统消防检查。2015年12月底前,所有社会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自纠和“六加一”活动,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完成。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建筑等单位要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自我管理水平。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自上而下逐级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监部门牵头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等易燃易爆单位进行检查;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午托部等进行检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对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等进行检查;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住房和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文化部门牵头负责对娱乐场所进行检查;交通部门牵头负责对公交公司、公交车辆进行检查;宗教部门牵头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检查;人防部门牵头负责对人防工程等进行检查;旅游部门牵头负责对旅游景点进行检查。各部门于每月24日前要向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书面上报分管领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 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要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紧盯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期间,管委会要统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大规模排查和夜查行动,集中整治公共娱乐、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灯会、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和公众聚集场所。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违禁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要依法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对“九小”场所、沿街商业店铺违规留宿超过2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各行业、系统对消防部门通报的违法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法定权限及时予以查处。

4. 切实加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全区各部门要站在提高社会整体消防安全水平的高度,支持并积极配合义务消防组织建设工作。区各部门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建设标准不高、业务水平低下等问题,并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切实推动工作开展。要严格按照标准,全面加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场库室建设、车辆器材配备和队员管理,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要想法设法,多方努力,不降标准,不打折扣。负责指导义务消防组织建设的部门、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发挥好主导作用,指导义务消防组织建设加强业务执勤训练和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完善各项日常管理规定,加强队伍管理,增强队伍战斗力,切实发挥义务消防组织维护消防安全的实效。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 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建立政府部门消防宣传联动机制,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管委会及全区各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宣传计划,推动宣传主管部门将消防宣传纳入媒体公益宣传重要内容。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质监、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就业上岗、技能培训内容,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

2. 丰富消防安全宣传载体。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采取有力措施,结合“119”消防月活动内容,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在繁华商业区、大型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设立大型消防宣传橱窗,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楼、“九小”场所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牌。实施“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组织综治、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选拔、命名一批“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场所以及所在街道,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工作动态,及时反映消防工作动态,对重大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媒体公开曝光,尤其要暗访调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火灾隐患,推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发挥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手机报等作用,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时间、人群、场所,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

3. 加强全员消防宣传培训。紧紧围绕“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主题活动,协调各行政学院,对参训领导干部集中开展消防培训。依托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学校,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施工企业安全员、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技能教育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换岗培训的内容。组织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定期举办消防夜校,重点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培训。消防部门要依托民政部门培训平台积极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针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消防帮扶教育,全员培训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人护理院等单位从业人员。

(三)强化执勤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重大节日活动及全国“两会”期间,区公安消防大队进入二级战备。区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按照战备等级要求,坚持警力下沉,充实一线执勤力量,落实各项应急保障。要紧密结合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石油化工、大型商场和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熟悉演练,逐一制定“六熟悉”演练卡,修订完善各类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春节前区消防执勤中队对辖区内大型商市场、节日庆典和游园、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及涉会场所、重点部位等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战备期间,值班备勤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凡辖区重点单位、重要时段发生火灾,要加强第一出动,提升初战指挥层次,各级指挥员必须遂行作战,靠前指挥,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要全力做好重大活动现场的执勤保卫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确保各项执勤保卫任务圆满完成。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0月30日前)。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0月31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前)。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部门要针对本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讲评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各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市政府将通报讲评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根据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大,并且节日集中,商业促销活动频繁,文化娱乐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的特点,严密制定工作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建立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管委会将于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前,分别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管委会将实行黄牌警告,并约谈主要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凡是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专项行动结束后,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各部门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10月30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15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联系人:吴丽霞      联系电话:55986130

邮  箱:zzjkxf1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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