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遗失后,如需补办,需到相应备案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办理:
1、书面申请(写明补换证书的理由,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字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事项变更及补换证申请表》(只在“现”一行填写)
2、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后不需要此项文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只遗失正本或副本证书的企业,须将其未遗失证书的原件交回;
7、企业在海关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置换为《登记表》的,需提交《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以上1、3、4、5、6、7项。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附:《郑州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变更及补换证申请表》
办理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二大街交叉口西北角投资服务中心2楼商务局。可乘坐B17路、129路、35路、86路等公交车。
办理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2:00冬季:下午14:00--17:30夏季:15:00--18:30)。
电 话: 0371-6678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