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调整市房管系统下沉网格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局(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郑州市直职能部门下沉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郑办〔2014〕14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局系统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市房管系统下沉网格工作人员进行调整补充。调整补充人员要及时进行下沉任务交接,下沉人员要积极履职尽责,认真做好下沉工作。调整后的下沉网格工作人员分工情况详见附表。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