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2015年,我监察队在区党委、管委的领导下,在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大力指导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劳动监察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责任,切实加强对执行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监察责任制,扎实开展我局的执法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和谐社会这一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为主题,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为中心,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坚持把劳动监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抓不懈,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监察队抓具体的依法行政机制,有力地保障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2、坚持执行劳动行政执法公示制、错案追踪制和案件评查制度,在监察队醒目位置公示了劳动法律法规、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工作程序、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程序、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等,细化了接受投诉办案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并设置投诉、监督电话,同时还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每月总结报表,主动接受上级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
3、执法队伍建设。我局劳动监察大队现有六名专职监察员。监察员证件6个,开展执法时,携带的执法证件是区法制办办理的行政执法证,执法标志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执法标志。
4、规范执法行为。我监察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并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二、存在问题与建议
1、政策法规跟不上执法工作的需要,许多经营者的劳动保障法制意识与执法要求不相匹配,在政策不断调整完善过程中新的矛盾不断产生,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差距较大,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2、委托执法存在程序繁琐,通行不畅等问题。
3、监察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只能应对面上的一些工作,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不到位,工作中存在“被动应对”的现象;
4、面对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应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劳动监察大队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继续推动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实施行政执法的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并且亮证执法;行政执法的内容和实施依据比较准确,能够做到当事人身份核实,情况详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度;行政执法案件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一案一卷,整理归档,文书资料统一规范。切实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和来人、来信、来电、来访接待工作;不断加大劳资纠纷调处和案件查办力度,争创一流执法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