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决定注销以下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河南新化物资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豫郑安经(乙)字[2011]00007,地址经开区第五大街软件楼303室)
郑州卓代贸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豫郑安经(乙)字[2012]00001,地址为经开区第五大街南端)
河南省国光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豫郑安经(乙)字[2011]00035,地址为经开区经北二路35号)
郑州景鸿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豫郑安经(乙)字[2012]00002,地址为经开区经北一路99号楼1602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