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93X/2016-00607
  •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
  • 劳动,监察,稳定,信访
  • 2016-08-01
  • 2016-08-01
中央巡视组驻豫巡视期间经开区劳动监察信访 稳定工作保障方案

中央巡视组驻豫巡视期间经开区劳动监察信访

稳定工作保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抓好各项维稳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中央巡视组驻豫巡视期间全区劳动监察、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以及人事信访(含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不发生影响政治安全的敏感事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及个人极端事件。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刘杰局长任组长,崔宜兴、陈宏伟任组员的维稳工作小组。明确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各相关人员按照分工实行包干负责,为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具体工作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各项日常监管制度。依托我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已建立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作用,按照 “属地管理、一级抓一级、层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区劳动保障监察队与各办事处劳保所相结合,办事处劳保所与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相结合,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与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制定检查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网格内企业劳动用工和信息采集工作,切实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

    (二)完善举报投诉接待,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举报投诉接待制度,积极推行网络受理举报投诉,落实举报投诉接待台账制度,保证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登记率达100%,举报投诉结案率达95%以上。实行24小时电话和首问负责制,确保劳动者维权渠道畅通。积极推行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努力构建全区范围内“一地举报投诉、全区联动受理”的工作模式。

    (三)建立信访联动责任制。在处理复杂的信访问题工作中,做到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协调处理。

    (四)认真做好信息监测。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苗头性问题,在局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下,协调各物流园区、办事处、教育卫生系统等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尽量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局领导小组,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区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等基本情况;在接待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造成的社会影响;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五)及时做好劝阻工作。迅速将有关上访信息通知各物流园区及办事处、教育卫生系统等相关单位,要求各有关单位检查督促政策落实,切实做好排查、劝阻工作,并迅速协调相关部门查清组织策划的牵头人和重点人,加大教育疏导和控制工作力度,尽可能把矛盾控制化解在当地,避免大规模上访的发生。各单位劝阻工作情况要及时书面报区人事部门。

    (六)认真予以接待劝返。上访人员在25人以上的,则按要求选派5名代表,由区人事局接访,同时,通知各相关单位来人劝返,必要时请公安机关组织力量维持现场秩序,确保稳定。在接访过程中,要认真听上访人员意见,认真做好相关记录,耐心宣讲政策法规并作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其提出各项具体问题能当场答复的要认真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后予以答复。

    (七)妥善处理反映问题。对上访反映的问题,除具体个案问题及时督办落实外,对其中带共性问题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会同相关部门在现行政策框架内尽快提出解决方案,以杜绝重复上访的发生.同时,将上访及其问题落实情况报区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四、 妥善处理劳动者维权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强化认识、细化举措,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接待、登记、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人、以及来访投诉群众提出的信访、投诉事项,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并实行催办、督办和查办。并要求各监察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办理。

    (二)实行下访制度。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配备两名劳动监察协管员下访到各网格,对各网格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疑难问题上报预警。

    (三)强化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制度。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前夕,对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制定预案,对排查出的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提前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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