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工地工人的饮食安全, 12月15日潮河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辖区河南六建工地食堂展开日常监管工作。
此次行动,潮河食药所执法人员分为8人次,执法车辆2台次,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食堂正在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但无法出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实,该工地食堂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5条的规定,潮河食药所执法人将其信息登记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待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为辛勤的劳动工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