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防止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卫生及安全,自2月20日至23日九龙办事处食药所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及教职工食堂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缺乏防尘、防蝇、防鼠“三防”设施和消毒、保洁、冷藏设施;已有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缺少明显的功能区域划分等问题,共下达责令改正8家次。下一步将加大监督排查力度,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增强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