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统计局始终把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坚持从数据全流程管理入手,狠抓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严格数据质量核查控制,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切实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严把统计对象入库关,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纳入统计范围,将关停或注销企业及时剔除,努力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
二是严格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和控制。加大源头数据核查力度,定期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加强现场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引导调查对象依法真实报送数据。
三是加强统计填报过程质量管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各专业数据质量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各专业数据质量检查和核实制度,严格联网直报即报即验即审,规范数据填报流程,提高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