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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经开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 2021-04-02
  • 2021-04-02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经开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经开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经开综合保税区管委,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区直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国爱卫办对郑州市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经管委研究同意,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方案,现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城乡环境改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居民身心健康、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为根本出发点,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打造更加优美、舒适、和谐的生态宜居经开。

二、组织架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经开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领导小组。

  李小虎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姚志伟  区党工委副书记 

李国立  区人大工委主任

   二级巡视员

   二级巡视员

   区党工委委员、经开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

   经开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宏伟  国际物流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管委会副主任

郭宏力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区党政办公室区纪检监察工委、 区财政局审计局)、社会事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建设局教育文化体育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资促进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分中心、交警四大队、明湖办事处京航办事处、潮河办事处前程办事处九龙办事处祥云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八个指挥部及一个督导组办公室主任由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社会事业局局长张国际兼任,负责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具体工作导组组长二级巡视员兼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工委委员田红德兼任,负责全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督导检查工作。

八个工作指挥部由管委领导牵头负责,按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开展行业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

(一)铁路沿线、河渠治理指挥部

长:张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冀新富  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局长

(二)卫生健康环保治理指挥部

长:张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王彤宇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国际  社会事业局局长

(三)社区楼院及窗口单位治理指挥部

长:姚志伟  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指挥长:杜大成  区建设局局长

          张国际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四)工地(包括建筑、拆迁、待建工地)治理指挥部

长:姚志伟  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指挥长:杜大成  区建设局局长

(五)交通秩序治理指挥部

长:马    经开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指挥长:朱子民  交警四大队大队长

(六)市容环境卫生(包括街道、城乡结合部)治理指挥部

长:张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冀新富  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局长

(七)集贸市场治理指挥部

长:刘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杨    区市场分中心主任

(八)“六小”行业治理指挥部

长:刘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程红梅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工作任务分为个治理项目。

(一)铁路沿线、河渠治理

治理标准:铁路沿线两侧无生活垃圾积存,无违章搭建无废品收购站;无污水乱流;无黄土裸露;绿地绿化整齐,绿化带无死株缺株现象;绿化带内无垃圾积存;沿线两侧及周边围栏设置规范,无破损残缺河渠岸坡整洁,无积存垃圾,无违章搭建,绿地绿化,无黄土裸露,绿化带内无积存垃圾;河渠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水体无蚊幼孳生。

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局、各办事处

(二)卫生健康环保治理

卫生健康环保治理主要对7个项目进行治理。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各级各单位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办事处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爱国卫生工作有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社区、单位等的创建活动;爱国卫生投诉平台畅通,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爱卫会成员单位、各办事处

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网络健全,设有健康教育专栏;车站、广场和公园等窗口单位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广告等应当有健康教育内容,学校、医院、社区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开展禁烟、控烟活动,无烟草广告;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等有明显禁止吸烟标识。

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爱卫会成员单位、各办事处

3.学校环境卫生:学校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积极开展健康学校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牵头单位: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局、各办事处

4.环境保护: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标,处理厂运转正常、管理规范、运行记录完整;经过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以上处理;排污企业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运行、排放达标,排水系统出水符合受纳水域功能;城市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监测点与上级认定监测点相符;自动监测点运行良好。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工信局、各办事处

5.病媒生物防: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公共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消杀工作;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有效治理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

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爱卫会成员单位、各办事处

6.医疗服务(包含医院):有中长期免疫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有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制度和规定,处理人员有培训资料和上岗证;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交接记录完整、规范;污水处理记录齐全,定期进行致病菌监测,资料齐全;辖区内预防接种门诊至少为合格门诊,有卫生部门批文,从业人员有上岗证。

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级医疗单位

7.健康饮用水卫生: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卫生监督文书及卫生监测报告;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水箱定期清洗、消毒(每年不少于2次),记录完整。

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区建设局、各办事处

(三)社区楼院及窗口单位治理

治理标准:路面硬化无破损;有专(兼)职保洁人员;果皮箱、垃圾箱(房、池)数量足够、密闭;垃圾道封闭;垃圾日产日清;无污水乱流;车辆停放整齐;院内市场、饮食摊点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小广告);绿化带无缺株短苗,无积存垃圾;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合理并定期更换,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有活动室、图书室等活动场所;车站等公共场所公厕不低于一类标准,有爱国卫生知识宣传及相关公益广告等,禁烟标识醒目。

社区楼院治理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社会事业局、各办事处 

窗口单位治理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区建设局、各办事处

(四)工地(包括建筑、拆迁、待建工地)治理

治理准: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范;有(兼);工地及生活区清扫,无生活存;工地食堂纱门窗等防、防和防鼠施;泔水缸必加盖,日;公共所干净卫生无味;洗手冲洗施完善,不低于二类标准;施工置隔离护栏;工地围挡1.8米以上);物料堆放整;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有淋水防尘设施;运输车辆洒;待建工地有围挡,无扬尘,无圾;有健康育宣传栏,尺寸达标,完好无破容合理定期更拆迁待建工地由各办事处负责整治。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位: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处

(五)交通秩序治理

治理标准:商业街区、重点路段沿街店面违规占用公用停车位,老年代步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违规停放;汽车加塞、随意掉头,电动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洗车、修车占道,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行走快车道。

牵头单位:交警四大队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区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办事处

(六)市容环境卫生(包括街道、城乡结合部)治理

治理标准:市区街道合理配备垃圾站、房、箱及果壳箱、桶;垃圾运输车辆、洒水车及时工作;无违规占道经营;无店外经营;无露天烧烤;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搭乱建;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无破损;道路排水、排污管道无堵塞现象;道路绿化无死树、枯树(枝)、无缺株、死株;路面硬化无破损;人行道板、道路侧石无损坏;路灯亮化率≥95%;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密闭,日产日清;出入市口及城乡结合部路面硬化平整;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垃圾日产日清;绿化带无死株缺株,无白色垃圾;路标指示牌干净整齐;沟畅通无杂物;无乱倒垃圾、乱搭建;无污水乱流;无旱厕、无敞口式垃圾池。

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办事处

(七)集贸市场治理

治理标准:有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有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检测并公示;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屠宰;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食品摊位持有相关证照,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有健康证;食品销售有防尘、防蚊、防鼠设施;有垃圾箱(房、池);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有专人保洁;地面整洁,无垃圾积存;垃圾清运及时;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尺寸达标,完好无破损;内容合理并定期更换;室内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

牵头单位:区市场分中心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处

(八)“六小”行业治理

治理标准: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等经营证照;有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有餐具洗消间(区);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能满足使用;消毒过程操作规范、记录完整;采用化学消毒要有3个水池并有标记;餐厨内有垃圾桶、泔水桶,且必须加盖;垃圾箱密闭无破损;内外环境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室内物品摆放整洁有序,隔墙离地;操作间、凉菜间密闭;无变质、伪劣、过期食品;制作、盛放食品用具、容器等有标,生熟分离;凉菜等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设施;排风设施完善,空气清新;小浴池可见醒目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的标识;理发店有皮肤病专用工具;室内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无烟灰缸、烟头;室内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

小餐饮店、小熟食店治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分中心、办事处

小歌舞厅治理牵头单位: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各办事处

小浴池、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治理牵头单位:区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各办事处

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3月)各相关单位调整完善组织机构,各指挥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调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层层动员,着手开展治理。

(二)接受复审阶段(4-10月)采取集中行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对照问题台账,紧盯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整改销号各级各部门要下大力气,再掀治理工作新高潮,以最佳的城市卫生面貌迎接国家复审,确保高标准通过。

)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强化治理效果,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完善各项长效机制,根据工作实绩进行通报表扬。

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国家卫生城市”这一荣誉称号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此次复审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当前我面临的困难和差距,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牵头单位、办事处要针对各治理项目,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成立专班、建立台账、压实责任、责任到人,确保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全形成齐抓共建、上下联动、人人参与、全面动手的浓厚氛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发动干部职工、志愿者、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到清洁城市、清洁单位、清洁家庭活动中来,使各级各部门和全人民都积极投身到巩固创建成果活动之中。在传统媒体开辟专栏,完善社区、单位、游园、绿地的健康教育专栏,增设街道、围挡、墙体、车体、灯箱、显示屏公益广告等。

(三)加大投入,务求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做好复审工作人、财、物及工作用车等方面的保障。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事一策,全面治理务求实效,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配合协调,统筹安排工作,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四)建立机制,强化督导

对各治理项目在日常督导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督导,复审工作纳入区管委会重点工作督导,区督导组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实行问题交办制,对上述问题进行重点督办。每周至少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议,讲评工作情况,部署下步整治重点。

各牵头单位、各办事处,请于3月26日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箱:jkq66781159@126.com

联系人:周莹  电话:15093206120

 

 

 

2021年3月24日

主办单位: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278号 邮编:45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