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原行政执法人员李一不慎将行政执法证遗失,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姓名:李一,执法证号:16010090951,证件有效期:2025-12-31。
现声明该证件自即日起作废,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冒用该证件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否则我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发现冒用行为,请及时向我单位举报。
特此公告。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