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圆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3月19日对你(单位)使用的企业名称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行为,下达郑经市监责改〔2026〕1195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刘艳艳 联系电话:606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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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郑经市监责改〔2026〕1195号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